关于做好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二批小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8-23

上级文件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有效地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培养研究型教师,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始启动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二批小课题(以下简称小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
  小课题申报人应依据自身条件及具体情况进行选题,突出小课题研究贴近教师、贴近教学和“小而实在”的特点,紧扣应用研究,着眼自身在教育教学中需要解决或有价值的教育问题,运用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确立课题。
  二、申报要求
  小课题申报人即是负责人,每个小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可以独立研究,也可以有研究成员1-2人。小课题研究的时间一般为一年(两个学期)。
  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课题。已被立项的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市级小课题,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的研究教师,不能再申报本批小课题。
  小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3份),撰写小课题研究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一式2份),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课题申请书全面审核,签署意见,并填写本单位课题研究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上述三种纸质材料在2015年6月11日前送市教师进修学校科研管理处(联系电话:85609357),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申请·评审书》、小课题研究方案、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电子邮箱jxkych@163.com,邮件主题和打包的电子版材料均命名为“单位+小课题申报材料”
  三、名额分配
  为了有利于教育科研的管理、确保教育科研的质量,请各单位按照以下名额推荐:教委办各8项,教育办各6项,完中校各5项,初中校、市直学校各3项。   
  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市教师进修学校将组织学术评审组,着重根据小课题研究的特点和小课题的立项标准(详见《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章第十一条),对各单位选送的小课题进行审定,评选确定晋江市教育科学规划第二批小课题。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小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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